国税总局局长撰文澄清中国宏观税负误区

如何合理避税

走出宏观税负的误区

比较分析宏观税负水平,不能脱离不同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政府职能范围,宏观税负水平没有放之四海皆适用的统一标准;中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处于快速上升阶段,宏观税负水平随着经济发展相应提升;由财政预算安排增加对居民的各种补助性支出,同样可以提高居民收入的比重,只是实现的途径不同;宏观税负水平的上升应随着经济发展循序渐进,必须把握好节奏和力度。而且,适度提高宏观税负水平要与深化税制改革和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等结合起来,使整体税负结构更加趋向合理

肖捷

在现代社会,除了有意仿效鲁滨逊式的生存方式之外,要试图寻找一个脱离税收影响的空间是徒劳无益的。18世纪末,美国著名发明家、政治家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Franklin)说过一句在西方国家广为流传的话: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和征税是确定无疑的。

现实生活中,税收负担问题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微观税负的轻重,影响着纳税人可支配收入的规模,以及消费、投资和储蓄的能力;宏观税负的高低,则关系着社会资源和财富收入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分配的格局,乃至经济运行和社会福利的状况。税收负担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要务。在收入分配已成为中国现阶段矛盾焦点之一的情况下,对宏观税负水平的认识和把握,是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必须审慎对待的问题。

税负痛苦指数的谬误

关于目前中国宏观税负水平的认识和分析,除了基于学术和政策研究的讨论外,也有出于商业或其他方面的需要,由一些传媒或咨询机构发布的所谓调查结论。其中,国外某杂志发布的所谓2009年税负痛苦指数排行,一度吸引了国内媒体的关注。按其方法测算,中国税负痛苦指数为159,在其公布的65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列第二,仅次于欧洲某国。对于诸如此类的评论,如果不加甄别,把戏说当作正史来解读,甚至作为学术研究的依据,产生的误导将贻害各方。

——评价方法的常识性错误

税负痛苦指数的评价方法,是确定六个税(费)种,包括公司和个人所得税、雇主和雇员交纳的社会保险金、销售税、财产税,并将其法定最高税率相加后进行比较,数值高低与所谓痛苦指数成正比(中国税负痛苦指数159,是由增值税最高税率17%、企业所得税最高税率25%、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45%、企业交纳的社会保险金最高费率49%、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金最高费率23%相加得出)。虽然这六种税(费)涵盖了收益所得、货物劳务和财产类税收,在各国税制安排上具有普遍性,但其评价和比较方法极不科学,其谬误主要是将各税种最高边际税率简单相加,将税率等同于税负。

税率是税制的基本要素之一,也是决定税收负担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税率与税负不能等同。确定税收负担的另一个决定因素是计税依据,即税基。税基与税率的乘积等于应纳税额。不同种类的税收,税基不尽相同,即便是相近的税种,税基也会存在较大差异。譬如,在货物劳务类税收中,销售税(营业税)的税基是销售额(营业额),而增值税的税基是增值额,前者的税基要明显大于后者。尽管目前世界上实行销售税的国家的一般税率普遍低于实行增值税的国家的标准税率,但由于税基不同,不能简单地得出增值税税负高于销售税税负的结论。所以,用税率直接代表税负是一个常识性错误。

——计算依据存在明显偏差

将税率等同于税负的评价方法,也没有客观反映税率的真实状况。比如,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11项应税所得,对不同类型所得确定了不同税率。工资、薪金所得实行5%-45%累进税率,个体工商者生产经营所得等实行5%-35%累进税率,其他所得名义上统一实行20%的比例税率。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笼而统之地按工资、薪金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45%计算,在所谓痛苦指数(159)中占28.3%,显然有失公平。

社会保险金虽然不是法定意义上的税收,但具有强制性,属于准税收收入,作为计算宏观税负水平的要素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将中国企业和雇员交纳的社会保险金的最高边际费率按72%计算,并占到所谓痛苦指数(159)的45.3%,明显与事实相悖。根据有关制度规定,中国现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种法定社会保险金的企业和个人缴费率,最高的是养老保险,企业和个人分别按工资总额交纳20%和8%,其他几个险种费率都不高。几项费率加在一起,最高值也达不到72%。

将税率简单相加并以税率等同于税负的评价方法,既缺乏科学意义,也没有实际价值,中国对外开放特别是外商直接投资并未受此影响。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2009年,外商在中国非金融领域直接投资分别为:630.2亿美元、747.7亿美元、924.0亿美元、900.3亿美元,其中,2009年外商在华投资规模位居全球第二。

与将税收负担冠之以“痛苦”之名形成对照的是,近年来,那些税制不透明、对有关所得没有或仅有名义上课税的国家和地区,受到了国际社会的严厉谴责。这些被视为“避税天堂”的国家和地区,由于为其他国家(地区)的企业和个人等避税乃至洗钱提供方便,破坏了税制的公平与公正,影响了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因而广遭诟病。2006年6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OECD)曾提出了一份包括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内的“避税天堂”名单。2009年4月,20国集团(G20)伦敦峰会期间,经合组织发布了一份对84个国家和地区实施国际公认税务标准的调查评价清单,在G20伦敦峰会发表的声明中,就此问题明确提出,对不合作的国家和地区,包括“避税天堂”采取行动。同年9月,在伦敦召开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表示了更加强硬的态度,准备对“避税天堂”采取反制措施。

如果说,有关税负痛苦指数的排行,是个别传媒制造的噱头或恶搞,那么,有关“避税天堂”问题则为国际社会所不容。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税收负担和税务透明度问题已经不再单纯是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也要有国际判断标准并接受国际社会监督。

宏观税负的比较分析

目前,国际上衡量一个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一般是用一定时期(比如一年)政府集中的税收总量或税收和非税收入总量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来测算。经合组织(OEC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国际组织,以及一些国家的政府机构,通常用此方法测算不同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并公布这方面的数据。

根据IMF《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09)》所列的数据相对齐全的47个国家和地区2008年的资料(该年鉴在有关条目下列出了13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有59个国家和地区基本数据缺失,28个国家和地区数据未及时更新,年份不可比),按税收收入计算的宏观税负水平如下:

23个发达经济体的国家(包括比利时、塞浦路斯、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澳大利亚、加拿大、丹麦、冰岛、以色列、挪威、新加坡、瑞典、马耳他、英国、美国,以下简称发达国家)平均为27.7%,最高为47.1%,最低为14.6%;

24个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毛里求斯、摩洛哥、南非、马尔代夫、泰国、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罗马尼亚、斯洛伐克、亚美尼亚、白俄罗斯、摩尔多瓦、蒙古、俄罗斯、乌克兰、智利、洪都拉斯、秘鲁、澳门,以下简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平均为22.7%,最高为37.7%,最低为16%。

按包含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等在内计算的宏观税负,发达国家平均为43.3%(其中,社会保险缴款占10.4%),最高为58.7%,最低为21.7%;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平均为35.6%(其中,社会保险缴款占6.9%),最高为52%,最低为21%。

相比之下,在这47个国家和地区中,发达国家按税收收入计算的宏观税负平均比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高出5个百分点,这主要是由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履行职能范围决定的;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计算的宏观税负,发达国家平均比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高出7.7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因发达国家社会保险缴款等规模要超过发展中国家。

在IMF《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09)》中,中国的数据为2007年。按照中国现行各类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并以2009年数据测算,中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7.5%;加上政府性收费和基金等非税收入,宏观税负约为3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占4.2%,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占3.8%)。有的研究机构和学者,根据相关数据分别测算或估算中国目前宏观税负水平比30%要略高一些。笔者以为,其中可能存在数据转换口径的差别,或者没有完全剔除关联数据之间的重复计算因素。

必须指出的是,用政府集中的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占同期实现的GDP比例来衡量宏观税负水平,虽然是目前一些国际组织和政府机构常用的比较方法,但仍然有其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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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破茧路[一个财务经理人的真实成长纪录](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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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这一完整的采购审批流程出炉了,Leo还作了英文版,因为在公司所有的正式文件都须中、英文双份。老板听了汇报后非常高兴,决定开会正式实施该流程。

记得开会的那一天,所有与流程相关的部门经理都到了,这其中也包括李总和老汤。一开始,老板先介绍一下为什么要作这个流程,并强调了该流程的重要性。随后是由我介绍具备的流程。我首先介绍了流程的新特点,与以前相比有那些改变。然后就逐条的解释起来。在讲解的过程中,向李总、老汤瞧了一眼,发现他们面色凝重,看来是触动到他们了。果不其然,我刚介绍完,老汤就想发言。这时老板猛的一拍桌子,说到,“今天不是流程讨论会,是实施发布会。这个流程已经经过研究,是科学的,可行的,无需讨论了。下面进行签字,在座的各位都要在流程上面签字,签了字的就要遵守该流程,不签的请现在就离开会议室。”话一说完,大家知道,这次是来真的了。没办法,李总和老汤极不情愿地在上面签了字,一签完字,老板就宣布了散会。

两周之后,我带着从ERP系统内打出来的两张采购审批汇总表,一张是实施新流程前的统计,平均审批周期为18天,另一张是实施新程序两周来的统计,平均审批周期为1.5天。老板看到我进来,就知道我有好消息要告诉他。我一句话也没说,只是让他看了这两张表,老板非常高兴。在此后的日子里,我相继完成了收、付款流程,仓库出、入库流程,资本性支出与费用性支出审批流程,资金风险防范等一系列流程与制度,目前这些流程在公司日常运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公司经济运行的“主动脉”。因此老板见到我就称我为“system man”(系统专家)。

由于F001这第一炮的的成功打响,SDD很快成为公司“最红”的部门,私下里被他们戏称为“正黄旗”“御林军”之类的。我也被老板口头任命为SDD的负责人。不管开什么会,第一个想到的就是SDD,特别是有客人来访,首先介绍一下新成了SDD,让我简单介绍SDD的职责。从那时开始,老板也就开始了换人计划,把以前老国企的中层逐个换掉,半年间基本上换掉了所有的老国企人。在换人之前,首先会让人力资源部寻找合适人选,然后就是我们SDD的面试,一般老板在场,我们四个相继提问,由于我们四个专业方向各不相同,因此什么样的人我们基本上都可以面试,提问完后,老板在征求我们的意见后决定人选的去留。记得那时除去正常的项目外,天天忙得不可开交,简直成了老板的私人助理。邀请媒体记者,让我去;接见外面来宾,让我主持;老板参加宴会,我也跟着。

正如刚进公司时他们议论的那样,老板喜欢新人时会把所有的工作都交给他,让他红得发紫。等新人忙不来后,老板的“新鲜期”已过,再把你重重地摔下来。老板再去迎接下一位新人。半年后,随着老侯和老蔡去了生产部门,阿峰去了一开始我们做项目的钢板切割车间,我去了财务部,SDD彻底解散。

(二)财务重组

1. 怪圈

谈起财务总监,那是公司的一大趣闻。公司从合资以来,开始引入财务总监,到目前为止一共六任,但奇怪的是每任在位不会超过三个月,最短的一位三天。因此基本上都处于空缺状态。究其原因,主要是有两个关键人物,一个是老板的太太ANNIE,一个是老国企财务部长老汤。

说起老太太,虽然只是一董事的职位,却掌控着公司的财政大权,居然连公司印章、财务印章及出纳保险柜的钥匙都时刻攥在自己手里,恐怕别人骗她,而真正骗她的人自己却发现不了。在来公司之前,一直是个阔太太,天天研究吃喝玩乐。看到老板一人孤军奋战,才到中国来说要帮助老板,其实是监督着老板的生活。来到公司后,老板就让她管钱,就像管家里的钱似的。自己虽然什么都不懂,但公司所有的支出必须经过她同意,流程、制度在她面前经常变成一纸空文。私下里大家都戏称,老太太天天低着头丢西瓜,捡芝麻,而老板则抬着头,西瓜、芝麻一起丢。后来感觉这句话比较贴切,比如公司的大型吊车,经常需要维修轮胎,到了老太太那儿,要么被砍半,要么被取消,结果造成大多数吊车不能运行。如果你把修轮胎换成花几十万的大修,由于专业术语太多,老太太却痛快地放行。而老板属于那种不管有没有钱,只要是新鲜的、先进的设备就买、就建,没什么决策过程。因此由于性格的差异,老太太有意无意地被划分公司政治中的“第三派”,即老板派,老国企派,老太太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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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总会计师职能演变及未来展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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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家各项建设逐渐起步,总会计师制度的建设并没有立即开始。1978年9月12日,国务院颁布《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专设一章规定总会计师制度问题,条例规定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计师,主管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小型企业指定一名副厂长行使总会计师职责。该条例专门将总会计师扩大到所有企业,可见国家对总会计师作用的重视程度。但是由于条例在对总会计师的地位规定上含糊其辞,规定总会计师是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或相当于厂级干部,以至于一部分地方不承认总会计师的领导地位,给总会计师的工作带来了很大不便。

直到1982年,各个部门才明确规定总会计师是厂级干部,并列入了干部序列表,接受厂长领导,是厂长在经济核算、财务、会计方面的助手。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再次肯定总会计师制度,并明确总会计师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1985年颁布实施的《会计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要求设置总会计师,充分肯定了总会计师的作用,大大推进了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的发展。

1989年,在财政部领导的关怀下,中国会计学会三届二次常委会决定建立中国总会计师的组织——中国总会计师研究会,作为中国会计学会的二级组织。在财政部和中国会计学会的指导下,由鞍钢、燕化、二汽、铁道部、原商业部和上海总会计师研究会作为发起人,联系其他30多家特大型企业,于1990年5月26日在鞍钢召开了中国总会计师研究会的成立大会。中国总会计师研究会的成立使中国总会计师群体有了自身的组织体系,也为中国总会计师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提供了良好的平台。1991年,民政部批准中国总会计师研究会为全国性一级组织,再次明确总会计师在企业管理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1990年12月,《总会计师条例》的发布对总会计师的地位、职责、权限、任免与奖惩作了完整、全面、系统、具体的规定,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对总会计师制度做出具体规范的行政法规,推动我国总会计师制度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1999年修改的《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这一政策对提高中国总会计师的地位产生了重大影响。

二、中国总会计师职能演变及发展分析

解放初期设立的总会计师岗位将总会计师职能定位为企业会计总管,主要负责企业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监督等工作,与现在的总会计师的定义相差很大。这个时候的总会计师在企业中扮演的只是一个核心会计人员的角色,并不参加企业经营决策的制定,相应地,对其任职的要求也不高,只要熟悉财会工作就可以。

改革开放后,国家逐渐改变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对企业适当放权让利,使我国企业的自主权不断扩大。由于权利的下放,不少国家、集体利益主体开始转变为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在利益的驱使下,这些个人或小团体开始设法要求会计人员造假损害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会计人员的监督约束职能降到极点。虽然每年都有财税工作检查,但往往是法不责众,会计造假形成风气。此时,作为国家的代表,总会计师主要责任是监督企业是否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要求总会计师必须熟悉财会工作并且熟悉国家的相关法规、政策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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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表彰08年度财会先进集体及工作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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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5个)

荆门市会计管理局

东宝区会计管理局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

荆门市东方百货大厦财务科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有限公司财务部

鄂州市(4个)

鄂州吴城钢铁有限公司财务科

湖北世纪新峰雷山水泥有限公司财务部

湖北省化学研究所生产基地财务与审计办公室

鄂州市水利局计划财务科

孝感市(5个)

孝昌县教育局计划财务股

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孝南区卫生局规划财务股

汉川市广播电视局财务科

云梦县人民医院财务科

荆州市(5个)

松滋市会计局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洪湖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

荆州市巨鲸传动机械有限公司财务部

石首市会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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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为单位个税征收体系是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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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杨伟民24日在长安讲坛上表示,“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是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的增长。

他指出,应重视消费对经济的贡献,这也将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工作重点。应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积极推进城镇化;扩大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完善保障体系,改善消费预期;完善消费环境和税收

在回答如何缩小收入差距的提问时,杨伟民表示,未来的改革方向是“调节高收入者”,目前个税改革中提高个税免征额只是第一步,未来个税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体系。

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强化对高收入的调节。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在谈到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时如此强调。他是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1年会上阐述上述思路的。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国务院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但未公布调整的具体内容。

谢旭人在两会记者会上曾表示,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前些年已经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0元,这次还要做适当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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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职国际加入全球第八大会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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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称天职国际)今天(9月1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天职国际加入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简称BTI)签约仪式暨BTI中文品牌——‘天职国际’全球发布会”。此举意味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经过22年的努力奋斗,已扬帆远航启动国际化征程。

国家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证监会等政府部门及中注协领导,部分省市财政、审计、国资委及注协领导,天职国际的部分客户,英格兰与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代表,BTI美国等20多个国家成员所代表应邀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共同见证了中国本土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走向世界的这一重要时刻。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设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会计与审计服务、管理咨询、税务服务的专业机构,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国有特大型企业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以及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等执业资格或经验。根据双方的合作,天职国际将成为全球第八大会计公司BTI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的唯一成员所,拥有BTI董事会的重要席位并成为亚太地区的领导者,同时“天职国际”也将成为BTI在全球的中文品牌。“规范化、集团化、国际化”是天职国际创立时定下的战略目标,通过22年的不懈努力,天职国际已初步实现了“规范化”和“集团化”的两大目标,此次携手BTI是天职国际响应国办56号文“做大做强走出去”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天职国际的第三次征程即“国际化”之旅扬帆启航。

天职国际董事长陈永宏表示,通过改造和嫁接全球知名会计公司,将“天职国际”的品牌推向全球是天职国际通过几年探索找到的一条新的国际化途径。天职国际将通过国际网络“借船出海”,希望能够在发展理念、业务技术、拓展国际业务等方面获得国际网络帮助,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服务,为实现天职国际的国际化和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战略进行有益探索。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历经三十余年的发展所取得的长足进步,以及随着中国在世界经济地位的不断提高而增强的自身实力,让国际会计网络发展中国成员所的态度十分积极。BTI全球执行总裁GeoffBarnes表示,“此次合作,BTI看重的是天职国际具有的强劲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化视野,这是一个强强联合的市场策略,有利于提升双方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并能够帮助双方拓展国际业务。”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认为,加入国际网络是国内事务所开展国际合作和实现国际化发展的重要途径,既有助于中国成员所学习国际经验,利用好国际资源,也有利于国际网络的品牌建设,是一个互惠双赢的合作,中国应该有更多优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国门,建立一个中国品牌的国际网络。

据了解,自天职国际成立二十多年以来,已为不同行业的3000多家企业或集团提供了专业服务,其中既有像中粮集团、中国五矿集团、中国大唐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中国海运集团、中国建筑材料集团等位居世界同行领先地位的世界级企业集团;也有如大亚湾核电站、秦山核电站、拉西瓦水电站、京沪高速铁路等国家特大型工程项目;还有像中国建材、熊猫电子、中海发展、招商证券等一大批H股及A股上市公司;并且天职国际在国际化业务领域也取得了突破式发展,如海外收购、萨奥审计和H股审计等海外高端审计市场已开始不断出现天职国际的身影。

天职国际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国际化将是人才的国际化,品牌的国际化,服务能力的国际化和业务的国际化。毋庸置疑,天职国际正在积蓄力量,进一步构建自己的国际网络,为开展高端业务铺平道路。

另据视野统计,截止9月19日,全球前25家国际所在中国共有130家分支机构,详情请见“国际会计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汇总

当天,天职国际联合BTI向老树川希望小学成才培养基金捐赠5万美元。天职将借助BTI平台,引进国际爱心资金,BTI全球各成员所也将加入到后续的捐建活动中,把老树川小学办成真正的“国际”小学。同时还将规划在每个省创办一所天职国际希望小学。据了解,自2008年以来,天职国际已经累积向该校捐赠了200余万现金和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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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公认会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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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30年代,由美国为首、大多数发达国家爆发了经济危机,许多公司陷入无力偿付债务的窘迫局面,纷纷破产倒闭。政府和社会公众认为,松散的会计实务是导致美国资本市场崩溃和萧条的主要原因,强烈要求公司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此美国政府于1933年公布《证券法》,1934年公布《证券交易法》(图9),要求股份公司在向公众出售股票之前,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并通过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布会计报表;股份公司的会计报表必须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并经独立会计师审定;授权SEC负责制订统一会计规则。但是SEC从未行使制订权,而是授权美国会计师协会(AIA,1957年改名为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图10).)制订。公认会计原则的确立,标志着传统会计发展成为财务会计。其特征是:会计信息的加工、处理和报告,是为了满足各个利益关系人的需要;在加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报表完成后,必须由注册会计师审计。

此外,20世纪初,随着“泰罗制”和科学管理理论的产生,50~60年代,管理会计从财务会计中脱颖而出。1952年在世界会计师联合会上正式通过“管理会计”这个专门术语。从此,企业会计就正式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大领域。

1979年3月1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规定鉴于通货膨胀的影响而要调整年初数字,使之与年末的数字购买力达到一致水平,以揭示先行成本。通货膨胀会计正式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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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刚追究刑责 最重老鼠仓判例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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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恶之花,开出的却是不同程度的苦果。

9月6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公布涂强、刘海和韩刚三名基金经理违法违规处理情况。

涂强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另罚款两百万元,并终身禁入市场;刘海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外罚款五十万元,并罚三年禁入市场;此外,证监会已将韩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事情缘起于2009年8月下旬深圳证监局对14家基金公司进行的突击检查,检查发现,景顺长城基金经理涂强,长城基金经理韩刚、刘海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即俗称的“老鼠仓”,涉嫌账户金额从几十万元至几百万元不等。

时隔一年,继唐建案、王黎敏案和张野案之后,轰动一时的基金经理“老鼠仓”事件终于尘埃落定,然而,同样的违法行为,却带来了三种不同的结果,其中过程,耐人寻味。

针对本报记者的疑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这是根据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针对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相关条款调整以来,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针对三个人的涉案金额、时间与情节严重而定的。

雷同的手法

9月6日下午证监会公布的案情细节显示,三起基金经理违法违规手法惊人一致。

其中,涂强是最早参与的。

2006年9月18日,涂强担任景顺长城动力平衡基金经理,其任职期间,通过网络下单的方式,操作其亲属赵某、王某开立的两个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步于涂强管理的动力平衡等基金买入卖出相同个股,涉及浦发银行等23支股票,为赵某、王某账户非法获利37.95万元,涂强提供赵某王某账户的部分交易资金。

无独有偶,刘海自2008年8月27日兼任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基金经理一职期间,操作其妻子黄某的帐户先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卖相同个股,涉及鞍钢等三只股票。

韩刚自2009年1月6日担任长城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一职期间,与他人共同操作其亲属开立的帐户,先于或同步于其管理的基金多次买卖相同个股。

为何仅有韩刚被移送?

然而,同样的违法行为,带来的却是三种命运。

其中刘海的处罚最轻,被没收违法所得13.47万元,处以3年市场进入措施;涂强则被没收违法所得37.95万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并被处以终身市场禁入。而韩刚,则成为三人中唯一一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证监会将在刑事处罚后再做出取消从业资格及市场禁入的决定。

“韩刚将是首例涉嫌违反《刑法修正案》(七)第180条第四款规定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上述证监会部门负责人指出。

“根据‘刑七’规定,一旦韩刚罪名被认定,看其犯罪情节,如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一位北京的律师对记者指出。

这意味着韩刚将有可能锒铛入狱,这与其他两人所受的行政处罚差距较大。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此指出,这是根据2009年2月28日,“刑七”针对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相关条款调整以来,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针对三个的涉案金额、时间与情节严重而定的。

上述部门负责人指出,移送公安机关的其中一个重要标准是,其违法交易的发生时间是否在2009年2月28日之后。其中,在2009年2月28日后,刘海并无违法交易,涂强在此后仍有8次交易,韩刚则有14次交易,违法所得达到27.7万元,因此韩刚无论从时间、金额还是情节严重度上,都踩到了移送的红线。

“这也是出于证据采集上比较充分的考虑。”上述部门负责人指出。

而上述北京律师则指出,三人违法情节基本相同,韩刚成为唯一一个被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只能说其运气比较不好,踩到了“刑七”修改的红线。但该律师指出,韩刚不会是最后一个,以后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例将会越来越多,“违法所得15万以上的都要移送”。该律师指出。

基金公司未被连坐

引人注意的是,此次涉案主角原在的景顺长城和长城基金公司,今年的发行基金步伐几近停滞。有业内人士怀疑其是否因此次基金经理老鼠仓事件受到了停发新产品的“禁赛”处罚。

上述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回应记者的问题时,指出在此三起案件中,据目前查明的情况来看,利用非公开信息进行非法交易的仅为个人行为,与所在机构无关。因此基金公司并未受到停发新产品的处罚。

“在今年已公布稽查完毕的案件中,并无基金机构相关的案件。”一位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

但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上海基金界风声不断。

继华泰柏瑞基金离职员工的“举报门”之后,有报道指出,中欧基金拟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原光大保德信基金投资总监许春茂,近期正被上海证监局调查,原因是其在光大保德信任职期间,涉嫌内幕交易。如果涉嫌内幕交易最后被查实,许春茂将是此类案例中职衔最高的基金从业人员。

如何合理避税

基金三季报被质疑利润操纵

如何合理避税

原标题:新会计准则实施变形基金三季报质疑利润操纵

编者按:原以为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能将封闭式基金管理人的荷包打开一点,谁料新出炉的基金三季报显示,封基虽然已实现极其丰厚的利润,但在分红问题上表现出的冷淡和漠视,令人失望。本刊将继续跟踪封基分红这一事态的发展,以期能进一步推动基金市场健康发展。

10月初,笔者曾撰文认为,根据有关通知,基金于今年7月1日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由于新会计引入公允价值原则,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确认为企业的营业收入,并最终计入净利润。因此,实施新准则后,将会极大地消除基金管理公司人为调节基金净收益的空间,封闭式基金持有人在分红上遭遇的歧视有望从根本上得到改观(参见本刊第42期《封闭式基金有望涌动分红潮?》一文)。

但是从基金公司陆续发布的基金三季度季报看,结果令人深感失望:基金报表既没有执行新会计准则,也不是沿用原会计准则。或者说,基金三季报在形式上执行了新会计准则,实质上部分沿用了原会计准则概念。而且由于新旧准则对交易费用的核算方式变化,按照基金编制的三季报及其附注,基金的可分配收益较原准则下计算的净收益实际上还减少了一部分。

根据新会计准则,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相关交易费用也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根据原准则,在购入有价证券时,交易费用确认为投资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不确认为收益。然而,基金三季报及报表附注却令人费解。

净收益为何不等于净利润?

根据此次基金披露的三季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计入了基金的“本期利润”,因此,从会计报表看,基金确实执行了新的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计入了未分配利润;但与此同时,基金在报表附注中,却出人意料地引入一个新的概念:“本期利润总额扣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并声称,这个概念调整之前原来的名称是“基金本期净收益”。因此,基金三季报从报表上看似乎执行了新会计准则,然而,其报表附注却否定了其对新准则的执行。

根据基金报表附注解释,我们可以推导出一个荒唐的等式:基金本期净收益=本期利润总额-公允价值变动收益①

由于基金收益免所得税,本期利润总额等于本期净利润,因此有:基金本期净收益=本期净利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②

从会计上来说,净利润与净收益是同一概念,即净利润等于净收益,因此有:基金本期净收益=本期净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③

对于公式③而言,只有当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于0时,该公式才能成立。不过,通常而言,基金的公允价值不仅不会等于0,而且还可能受到基金管理公司的人为调节。之所以能够推导出这样一个荒唐的等式,就是因为人为地将净收益定义为净利润扣减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将净利润与净收益界定为不同的两个概念。而从会计上来说,净利润与净收益完全是同一个概念,没有任何差异,像这样人为地加以区分,纯属文字游戏!

另一方面,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从基金净收益中扣除,而根据新会计准则,相关证券购入时,其交易费用已直接计入了当期损益。收入被人为扣除、而交易费用已计入了当期损益,这就造成收益与成本费用不匹配,按照这一公式计算出的净收益比按原会计准则计算的净收益必然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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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佳:如何用系统控制跨国并购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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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注:本文根据普华永道税务及商务咨询部合伙人黄佳先生在10月15日上海交大高层税务论坛上的发言整理而成,未经黄佳先生本人及普华永道审阅确认,仅供参考。

我有一位朋友自己创业,做了很多并购交易。他最近看到几个在欧洲的交易机会,很便宜。作为朋友,我提醒他是否需要控制风险。他说,已经做了三、五个国内外并购交易,无一失手。我惊讶地发现他有对风险与生俱来的敏锐嗅觉。但天才毕竟是少数,我们大多数人还是需要一整套风险管控体系,见下图。

举例来说,一家中国企业收购澳洲矿产,最终希望能IPO,为此设立了中间控股公司。临近上市,投行和会计师讨论的时候,发现一个很大的税务成本。CFO觉得很冤枉,说之前问过顾问的。

CFO:“将来内部转让重组是否会有税负?”

顾问:“是否涉及退出?”(税务意义上的退出)

CFO:“不会。”(惯常意义上的退出,因为只上市,控股权还在手上。)

顾问:“按照澳洲的规定,这符合集团内部左手转右手的规定,没有税负。”

但,上市需要有第三方控股股东,在澳洲,从税法上讲,这就不是左手转右手,而是退出。结果,因此产生的税负居然可能高于上市融资额。

这套管控系统涉及到几个要素:

——战略,这不是虚的。一般是出了事,董事会才想到该如何处理。税务总监需要把海外并购中的税务筹划提交到董事会:涉及内部税务资源是否能够支撑海外并购,并购后是整合还是退出,其中税务成本是重点。

——组织架构,是分区管理还是相对集权?

——人才,税务团队是否会配合?他们的专业知识是否足够?海外并购要协调顾问,管理外部资源,税务团队的管理能力如何?

——以及控流程、数据、技术、沟通汇报等等。

我们曾经做过一项调研,我国企业走出去最怕哪些因素?税法排在前三位。2008年金融危机后,各国都希望保护本国税源,我国企业面临很多的税务稽查,甚至有企业在美国要被追溯十年稽查。一般在世界500强外企,税务总监或者财务部深度参与这些跨国交易,即便其中仅有10%的内容与财税相关,但是能全程把控财税风险,从容应对未来的变局。但是我们的企业,商务部或者投资部的人很强势,结果出了问题还是需要财务部来解决,需要花费极大的人力物力。

另外,在实务中,你是否希望税务风险最低?税务顾问的回答是肯定的。但是,管理层并不一定这么认为,他们要的是风险可控,而不是最低。关键是要实现风险可控下的商业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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